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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導:爆竹煙火安全事宜

爆竹安全說明
爆竹安全說明
1.煙火施放專區新修正自115年9月1日即日生效,詳情請見消防局網站。
2.民眾不得於每日下午10時至次日上午6時施放一般爆竹煙火之升空類及飛行類
3.發現非法儲存爆竹煙火者,請撥打119。
行政處室: 學務處
發布單位: 生教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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