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 新北市溫馨助學圓夢獎助金
依據新北市115學年度溫馨助學圓夢基金實施計畫(附件1)辦理
(一)獎助對象:
1、設籍本市且就讀公立高中職、本市私立高中職(含:五專學制1-3年部分,比照高中職學生提供補助),及新北市立國中小之卓越清寒學生。其中本市社會局公告中低收入戶申請標準,如下:
(1)全家人口平均所得每人每月低於新臺幣(以下同)2萬4,600元。
(2)全戶之全國財產稅總歸戶財產查詢清單之動產平均金額,每人每年未超過13萬5,000元。
(3)全戶之全國財產稅總歸戶財產查詢清單之不動產平均金額,每人每年未超過650萬元。
2、設籍本市且就讀新北市教育局核定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含個人、團體、機構)學生。
(1)新北市教育局將安排學校社工師以實地訪視、面談等方式對初次申請本計畫獎助之學生進行家訪查核,拒絕接受訪查者取消受獎助資格。
(2)校內申請期限:即日起至115年9月24日(星期四)16時止
(一)獎助對象:
1、設籍本市且就讀公立高中職、本市私立高中職(含:五專學制1-3年部分,比照高中職學生提供補助),及新北市立國中小之卓越清寒學生。其中本市社會局公告中低收入戶申請標準,如下:
(1)全家人口平均所得每人每月低於新臺幣(以下同)2萬4,600元。
(2)全戶之全國財產稅總歸戶財產查詢清單之動產平均金額,每人每年未超過13萬5,000元。
(3)全戶之全國財產稅總歸戶財產查詢清單之不動產平均金額,每人每年未超過650萬元。
2、設籍本市且就讀新北市教育局核定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含個人、團體、機構)學生。
(1)新北市教育局將安排學校社工師以實地訪視、面談等方式對初次申請本計畫獎助之學生進行家訪查核,拒絕接受訪查者取消受獎助資格。
(2)校內申請期限:即日起至115年9月24日(星期四)16時止
行政處室:
教務處
發布單位:
註冊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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