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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公教遺族子女就學費用優待補助

一、依據新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辦理軍公教遺族就學費用優待實施要點辦理。

二、旨揭要點之優待對象為軍公教人員因作戰、因公、因病或意外死亡,其婚生子女、養子女或無子女者之同胞弟妹就讀本市所屬公私立高中職及國民中小學者。但軍公教遺族子女若同時符合本就學費用優待及政府其他教育補助優待之規定者,僅能擇一申請,不得重複。

三、為縮減撥款作業時間,請檢附各申請人郵局之帳戶號碼,補助費用將直接撥入學生個人帳戶中;申請人之身分證字號、郵局帳戶(含局號、帳號)均須為同1人。

校內申請期限: 115年9月30日 (三)
歡迎下載申請單或至教務處註冊組領取申請單填寫
行政處室: 教務處
發布單位: 註冊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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