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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115年「全民國防教育南沙研習營」活動,詳情請見說明及實施計畫。

說明:
一、依教育部115年3月11日臺教學(六)字第1152800942號函辦理。
二、本活動參加對象為具有中華民國國籍,實際從事全民國防教育課程之國中、小學教師或積極推動全民國防教育人員2員(正、備取各1員),另請檢附個人推展全民國防教育成效資料(以10張成果資料為上限)。
三、請各校於3月19日(星期四)17時前將報名表、參加人員名冊、切結書及成效資料等(免備文)郵寄至本局校園安全室(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21樓)陳宜君督學收,另請同步電郵上述資料予承辦人信箱(AU1921@ntpc.gov.tw)彙整,逾時不候。
行政處室: 學務處
發布單位: 生教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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